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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束与限制
约束与限制
使用EVS前请先了解表8-11 中的约束与限制。
表8-11 EVS约束与限制限制项
约束与限制
后端存储
Region Type I场景支持的华为存储包括企业存储OceanStor V3/V5,Dorado V3以及分布式存储FusionStorage。Region Type II场景和Region Type III场景支持的华为存储包括企业存储OceanStor V3/V5,Dorado V3。具体的存储型号及版本请通过云计算与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 查询。 支持的异构存储类型和版本为HP 3PAR 7200。 异构存储接入支持KVM虚拟化和BMS,不支持VRM虚拟化。 Dorado V3支持KVM虚拟化和BMS,不支持VRM虚拟化。 同一个AZ内可包含多种华为SAN存储,如OceanStor V3/V5、Dorado V3。不支持FusionStorage、华为SAN存储以及异构存储共用一个AZ。 同一AZ内不支持部署多套FusionStorage,仅支持部署一套FusionStorage。 同一AZ内不支持同时使用FC SAN协议和IP SAN协议。 建议一个磁盘类型只包含同一种存储类型的后端存储,保证后端存储的能力相同。
创建云硬盘
如果后端存储类型为异构设备,则创建云硬盘时:支持创建空白新云硬盘、从已有磁盘创建新云硬盘以及从快照创建新云硬盘;不支持从备份创建新云硬盘,不支持设置VBD磁盘模式和共享盘。 BMS不支持云硬盘作为系统盘。 共享盘只适用于数据盘,不支持系统盘。 使用已有磁盘创建新盘时,约束与限制如下: 如果后端存储类型为OceanStor V3/V5系列,则使用已有磁盘创建新盘时,需要管理员提前在设备侧导入HyperCopy特性的License。 如果已选择的产品中设置了磁盘容量和磁盘类型,则只能选择容量小于或等于产品中设定值的磁盘作为源磁盘,磁盘类型必须和产品中已设置的值保持一致。 所选源磁盘的可用分区必须与待创建的新盘所在可用分区一样。 使用已有磁盘创建新盘时,支持设置磁盘容量,但不小于源磁盘容量;不支持修改磁盘类型,继承源磁盘的磁盘类型;不支持修改磁盘模式,继承源磁盘的磁盘模式。 通过vAPP服务创建磁盘时,不支持从已有磁盘创建新盘。
使用备份创建新磁盘时,新创建的磁盘不能作为系统盘。 使用快照创建新磁盘时,如果后端存储类型是OceanStor V3/V5系列,则需管理员提前在设备侧导入HyperCopy特性的License。 不支持使用快照跨可用分区创建磁盘。
挂载云硬盘
BMS仅支持挂载SCSI模式的磁盘。 无论是挂载共享盘还是非共享盘,均要求实例必须与云硬盘位于同一个可用分区。 不支持挂载给已经过期的实例。 不支持挂载给已经软删除的实例。 不支持挂载给关机状态的实例。 通过vAPP服务创建的磁盘不支持挂载。 共享云硬盘一次只能挂载至一台BMS,如需挂载至多台BMS,请分多次挂载。
创建快照
后端存储类型为OceanStor V3/V5系列、Dorado V3系列时,需要管理员提前在设备侧导入HyperSnap特性的License。 当磁盘状态为“可用” 和“正在使用” 时,才能创建快照。 创建时快照名称不允许使用备份服务(VBS/CSBS)和容灾服务(CSDR/CSHA/VHA)创建的临时快照名称前缀。 通过EVS界面创建的快照占用云硬盘的容量配额,不占用数量配额。 通过EVS界面创建的快照以及灾备服务(VBS/CSBS/CSDR/CSHA/VHA)创建的临时快照均会占用后端存储的容量。如果创建的快照较多,建议您联系管理员将后端存储的瘦分配比设置为较大的值,以防止快照过多导致云硬盘发放失败。 备份服务(VBS/CSBS)和容灾服务(CSDR/CSHA/VHA)创建的临时快照不占用云硬盘配额。 已经过期的磁盘,不支持创建快照。 已经被软删除的磁盘,不支持创建快照。 通过vAPP服务创建的磁盘不支持创建快照。 快照创建失败后,会被自动删除。 磁盘所在后端存储类型为异构存储时,支持创建快照。
快照回滚
备份服务(VBS/CSBS)和容灾服务(CSDR/CSHA/VHA)创建的临时快照不支持回滚。 已配置容灾服务(CSDR/CSHA/VHA)的磁盘创建的快照不支持回滚。 只支持回滚快照数据至源云硬盘,不支持快照回滚到其它云硬盘。 当快照的云硬盘在回收站时,不支持快照回滚。 磁盘所在的后端存储是异构存储时,不支持快照回滚。
创建备份
磁盘处于“可用” 或“正在使用” 状态才可以进行备份。 通过vAPP服务创建的磁盘不支持创建备份。 关于云硬盘备份的更多限制请参见什么是云硬盘备份服务 。磁盘所在后端存储类型为异构存储时,不支持创建备份。
云硬盘扩容
在线扩容磁盘时,磁盘所挂载的实例状态必须为“运行中”或者“关机”。 共享云硬盘不支持在线扩容,即共享云硬盘必须在“可用”状态下进行扩容。 配置了容灾服务(CSHA/CSDR/VHA)的磁盘不支持扩容。 后端存储为华为SAN存储(OceanStor V3/V5系列、Dorado V3系列 )或异构存储时,如果云硬盘已有快照,则不支持扩容。后端存储为FusionStorage时,支持带快照扩容。 通过vAPP服务创建的磁盘不支持扩容。 磁盘所在后端存储类型为异构存储时,不支持在线扩容,支持离线扩容。
变更磁盘类型
变更磁盘类型只支持后端存储类型为OceanStor V3/V5系列,且需要管理员提前在设备侧导入SmartMigration特性的License。 变更磁盘类型时,要求磁盘类型的附加信息中必须设置hw:devsn=sn(其中sn指设备序列号) 。仅支持对处于“可用” 或“正在使用” 状态的云硬盘变更磁盘类型。 配置了快照、备份服务(VBS/CSBS)、容灾服务(CSDR/CSHA/VHA)的磁盘不支持变更磁盘类型。 仅支持单套存储设备内不同存储池之间的迁移。 通过vAPP服务创建的磁盘不支持变更磁盘类型。 磁盘所在后端存储类型为异构存储时,不支持变更磁盘类型。
云硬盘延期
随实例一并创建的数据盘,有效期为无限期,系统盘的有效期与实例一致。 无限期云硬盘不支持延期。 云硬盘状态为“正在创建” 、“错误” 、“预留” 或“维护” 时,不支持延期。 通过vAPP服务创建的磁盘不支持延期。 已经到期的云硬盘不能执行扩容等操作,如需继续使用请及时对到期的磁盘延期。 已经到期的云硬盘的快照,不能执行快照回滚、从快照创建云硬盘的操作,如需继续使用请及时对到期的磁盘延期。 云硬盘到期后,磁盘上的数据不会被删除,请您及时延期云硬盘以便可正常使用。
修改云硬盘信息
通过vAPP服务创建的磁盘不支持修改磁盘名称和描述信息。
卸载云硬盘
支持在线卸载数据盘,即BMS处于“运行中” 状态时卸载数据盘。 不支持在线卸载系统盘。 Windows操作系统卸载磁盘前,请先登录实例执行脱机操作,并确保没有程序正在对磁盘进行读写操作。否则,卸载磁盘将会失败。 Linux操作系统卸载磁盘前,请先登录实例,执行umount 命令,取消待卸载磁盘与文件系统之间的关联,并确保没有程序正在对该磁盘进行读写操作。否则,卸载数据盘将会失败。 通过vAPP服务创建的磁盘不支持卸载。
删除云硬盘
已挂载到实例的磁盘不能被删除。 配置了容灾服务(CSDR/CSHA/VHA)的磁盘不能被删除。 通过vAPP服务创建的磁盘不能被删除。 软删除已创建快照的云硬盘时,快照状态必须是“可用” 或“错误” 。 彻底删除云硬盘时,会同时删除云硬盘的所有快照。 如果要删除的是共享盘,请确保该共享盘已从所有实例卸载。
删除快照
允许用户删除备份服务(VBS/CSBS)产生的临时快照。删除该快照后,后续如果需要对该快照对应的云硬盘进行备份,则首次将进行全量备份。 容灾服务(CSDR/CSHA/VHA)产生的临时快照不能被删除。 当快照状态为“可用”或者“错误”时,才可以删除快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