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其他云服务的关系
Region Type I场景下,请参考图41-4和表41-2,了解vAPP服务与其他云服务的关系。
Region Type II场景下,请参考图41-4和表41-2,了解vAPP服务与其他云服务的关系。
Region Type III场景下,请参考图41-5 和表41-2,了解vAPP服务与其他云服务的关系。
云服务名称 |
描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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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CS |
vAPP服务需要使用ECS服务直接创建ECS。创建的ECS可以通过ECS服务进行管理和维护。 |
BMS |
vAPP服务需要使用BMS服务直接创建BMS。创建的BMS可以通过BMS服务进行管理和维护。 |
EIP |
如果ECS使用已有的EIP,需要用户提前通过EIP服务创建EIP。 |
VPC |
vAPP服务创建ECS或者BMS时,可以使用VPC服务创建的子网和安全组。 |
ELB |
如果通过vAPP创建ECS或者BMS时,需要使用ELB,需要用户提前通过ELB服务创建可用的ELB。 |
EVS |
vAPP服务需要使用EVS服务为ECS或者BMS添加EVS。创建的EVS可以通过EVS服务进行管理和维护。 |
IMS |
vAPP服务创建ECS或者BMS时需要使用镜像,因此需要用户提前通过IMS服务创建可用的镜像。如果vAPP中的脚本需要从镜像中获取软件安装到ECS或者BMS,则镜像中需内置安装的软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