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RPS配置注意事项
介绍部署ERPS(G.8032)的注意事项。
涉及网元
需要其他网元也要支持ERPS功能。
License支持
ERPS属于交换机基础功能,其受基本软件功能License控制。基本软件功能License在设备出厂时已经内置并激活,不需要用户再手动激活。
版本支持
产品 |
最低支持版本 |
---|---|
CE12804/CE12808/CE12812 |
V100R003C00 |
CE12816 |
V100R003C00 |
CE12804S/CE12808S |
V100R005C00 |
CE12800E(安装FD-X系列单板) |
V200R005C00 |
如果需要了解软件版本与交换机具体型号的配套信息,请查看硬件查询工具。
软件版本演进关系:V100R001C00 -> V100R002C00 -> V100R003C00 -> V100R003C10 -> V100R005C00 -> V100R005C10 -> V100R006C00 -> V200R001C00 -> V200R002C50 -> V200R003C00 -> V200R005C00 -> V200R005C10 -> V200R019C00 -> V200R019C10
特性依赖和限制
ERPSv2版本支持相交环的子环下再挂子环的组网场景,下挂的子环需要使用非虚通道方式。
不能将同一个VLAN映射到多个不同的实例上。如果将一个已经和实例建立映射关系的VLAN又映射到另一个实例上,原来的映射关系将被取消。
当需要配置保护实例与MUX VLAN间的映射关系时,请保证同一个MUX VLAN下的主VLAN、互通型和隔离型从VLAN配置在同一个保护实例下,否则可能导致部分环路。
一个端口最多可以加入2个ERPS环。
由于ERPS端口既要允许控制VLAN中的报文通过,又要允许数据VLAN中的报文通过,所以应为Trunk类型或Hybrid类型。
由于当前不支持单独发送刷新MAC的报文,请不要将RPL配置在两个上行节点之间的直连链路上。
如果子环通过virtual-channel enable配置子环节点上RAPS报文的传输方式为虚通道方式,则请保证其控制VLAN在子环的主环中只用于传输子环的RAPS报文,不用作其他用途,否则可能会有人恶意构造虚假的子环RAPS报文从而引起子环形成环路,甚至导致主环发生故障。
在同一个端口上,ERPS不支持和灵活QinQ、VLAN Mapping、端口安全特性叠加应用。
所有端口在加入ERPS环之前,必须未使能STP、RSTP、MSTP、VBST和Smart Link。
端口配置storm suppression multicast使能组播流量抑制功能后,ERPS报文可能会被丢弃。